规制恶意抢注商标行为,七部门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

Thomas 143 0

3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法制保障等六个方面出台16条具体措施。

《意见》提出,到2027年,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显著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能、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整体提升,知识产权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

在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机制方面,《意见》明确提出,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健全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案件移送、协助调查、送达执行等知识产权行政裁决联动和侵权快速处理机制以及央地协作快速协同保护机制。

《意见》还提到,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出质登记、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的归集公示。强化反垄断监管执法,预防和制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创新发展。

在加强知识产权保障方面,《意见》强调,加快新一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改论证,强化商标使用义务,进一步加强对恶意抢注等行为的规制。加快著作权法配套法规的修订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同时提到,将推进前沿技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等研究,做好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另外,《意见》提出,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标准,持续发布专利实施许可统计数据和版权登记数据,引导专利权人科学、公允、合理估算许可使用费。开展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试点,指导金融机构提高自主评估能力。

  • 评论列表

留言评论